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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四规合一”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稳步推进

2016-06-25 来源:保山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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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杨宝林 记者 吴仕平 保山市通过多方学习省内外先进地区综合管廊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投融资、运营管理等一系列成功经验,并组织专家反复论证,保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先期在保山中心城市建设的永昌路、保岫路、青堡路及拟建的城南大道等4条市政主干道路上建设综合管廊31.2公里、计划投资12.6亿元,呈环形布置,形成“两横、两纵”的综合管廊系统。取得成功经验后,再推广至4个县城建设不同标准的综合管廊,推动全国重点镇、省级特色镇和中心镇主干道、次干道缆线沟建设,力争在全市范围建成比较完善的综合管廊体系。

  市场化运作 破解筹资难

  在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实践中,最主要的是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特别是像保山这样的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有限,一次筹措十多亿的综合管廊建设资金非常不易。为此,我们创新思维、转变观念,在研究吃透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通过组建投融资实体,政府注入资本金,积极引导银行贷款、企业投资,创新投融资体制,以保障综合管廊建设资金。一是组建实体,注入资产。组建了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由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股51%)、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占股29%)和保山市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股20%)三方共同注资成立,作为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的主体,并将城市供水水库、污水处理厂及中心城市的雨污管网等资产逐步划转至该公司委托经营,壮大公司实力,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促进资产、资源向资本的转化。二是增加投入,给予补贴。由市财政分5年筹集2.5亿元;出台政策在土地出让时每亩收取1万元的配套费专项用于管廊建设。三是由投资运营公司向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保山昌源水务公司已向国开行云南省分行贷款5.4亿元,期限12年。目前,正在对接浦发银行、光大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综合管廊建成后,昌源水务公司通过出让、出租管线通道使用权和收取管理费的方式逐步回收贷款资金。四是由管线单位分别投资架设管线。进入综合管廊的管线,由各管线单位按照指定的通道位置自行投资建设,并拥有管线的产权和管理维护权。此外,还采用PPP等方式,通过市场化手段,拓宽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实现投资主体社会化、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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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性设计 攻克技术难

  综合管廊是重要的城市地下“生命线”,工程建设难度大,对城市运行影响大,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引导尤为重要。因此,我市规划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把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类管线在每条道路下的管线规模与空间布局,对各类管线布局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规划协调,在留有余地、适度超前、满足远期需求的原则下建设综合管廊,避免不顾自身实际,贪大求全、一轰而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浪费,保证了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的严肃性、科学性、经济性和有效性。随着市、县(区)综合管廊建设的逐步推进,为保证全市城镇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轨道,我市还制定出台了《保山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目前,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和已建成的综合管廊,均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前提下,根据交通流量、管线容量、服务范围、水系分布、道路坡度、周边建筑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在尊重科学的基础上,开拓思维,创新理念,确定了不同的综合管廊分仓模式,并攻克了管廊交叉、过河和燃气管线进仓等技术难题。

  强力度统筹 克服入廊难

  长期以来,我市的地下管线都是采用传统直埋方式,基本是各个管线单位各自负责其管线埋设和后期维护,其占用的地下空间无需支付费用。各管线单位在这种模式下已形成了自已的施工队伍,并形成了独自的利益格局和价格体系。采取综合管廊建设模式后,各管线单位将集中投入,加之电力、电信等单位现有地下直埋管线系统已基本成形,部分单位对统一入廊一度持有异议。为此,我市积极创新机制和调整政策以保证管线入廊。一是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动员市属国有企业保山电力公司参股保山昌源水务公司,既作为综合管廊投资方,又属于综合管廊使用大客户单位,首先保证电力管线入廊。二是明确权属。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明确各专业管线单位拥有各专业管线设备的产权,并参考运营管理效益的大小合理确定缴纳管廊占用费和维护费,以提高企业管线“入住”管廊的积极性。三是严格成本核算,降低入廊门坎。我们通过科学安排管线位置,并预留拓展空间,实现集约建设,最大程度降低日后管理和维护成本。在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主动与各管线单位反复研究管线负荷容量需求,确定入廊管线基本框架(入廊管线类型、仓室形式尺寸、埋设位置、管线衔接等内容),并据此编制成果文件,得到了各管线单位的积极响应。四是加强政府统筹,确保管线入廊。我市研究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意见》,对综合管廊建设重点推进区域、适宜建设区域、以及必须实施综合管廊建设的几种情况进行严格规划控制,明确要求在已建和在建城市综合管廊或缆线沟的区域,各管线单位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入廊设置,不允许另行开挖道路铺设管线或架空设置管线。《意见》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保证了其合法性、严肃性、权威性。

  多方式扶持 解决偿债难

  综合管廊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这样大规模的资金投入需要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和偿还机制。为此,我们通过费用减免、特许经营等措施扶持管廊经营公司发展。一是市政府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对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及管网公司的运营管理给予相关优惠,并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市政府赋予管网公司为期30年的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的特许经营权,以推动综合管廊建设管理良性发展。

  据介绍,在下步工作中,保山市将从加快管线入廊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在2015年底前完成综合管廊的监控设施和控制中心建设,督促指导各管线单位在年底前完成管线入廊工作,确保综合管廊全面投入运营;2015年底前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制度,由保山昌源水务公司组建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机构,组建日常维护专业技术队伍和应急抢险队伍,建立完备的运营管理体系,及时移交管理,全面做好运营管理各项工作;加快实施新开工综合管廊建设项目,2015年完成南城大道综合管廊前期工作,确保2016年开工建设。并加快推进4县综合管廊建设,推动全国重点镇、省级特色镇和中心镇主干道、次干道缆线沟建设。

  总之,保山市将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丁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锐意创新、主动作为、有序推进,扎实抓好“多规合一”试点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保山作为滇西边境中心城市的发展基础,推动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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